首页 机构设置 本科教学 规章制度 考试专栏 办事指南 相关下载 成果展示 联系我们
关于做好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5

昆明理工大学教务处

昆理工大教务处〔2023117

关于做好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的校历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将于 2024 1 2日拉开序幕,历时 9天。考试是学校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

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手段之一,也是检验学生诚信素质的标尺。为确保考试各环节工作落实落细,巩固学风建设成果,坚决制止各种违纪、舞弊现象,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营造公平、公正、规范的考试环境,现将考试工作要求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期末考试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把期末考试作为目前首要工作来抓,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的规章制度,强调违纪作弊的后果。考前积极做好学生诚信宣传和教师考务培训,确保从教师命题到考试成绩录入整个考试过程责任到人;增强教师对考试工作的责任意识,严守工作纪律,严格入场安检和身份核验,履职到位,有效预防学生作弊;同时,不断总结梳理考风考纪取得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保障考试各环节工作安全、规范和有序进行。

二、考试时间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第17-18周,即 2024 12日至112 日(周末除外)。

三、考试组织

(一)考试管理

期末考试由教务处、学院两级负责组织和编排。教务处负责全校统考课程考试组织工作,统一编排考试时间、场地,安排职能部门、校教学督导巡考,制作全校的考试日程安排表;学院负责专业课编排,课程试卷质量及保密工作,确实把师生考前动员培训、监考、巡视等各项考试工作落实到位,做好督促和检查。期末考试工作会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试卷送印及保密

1.命题教师严格按《昆明理工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试卷命题工作,并于该门课程开考前 10 个工作日按相关要求将试卷送至教务处教务科进行印制,否则按《昆明理工大学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处理。同时试卷送印情况将统计列入各学院管理工作状态数据评价指标进行考评。

2.命题教师和接触试卷的教师有责任对试卷严格保密,不允许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内容,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给学生勾画考试重点,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线上考试归档资料以电子版形式留存,归档要求与线下考试一致。

(三)领导巡考安排

期末考试期间,学院党政领导要带头参加监考和巡考工作,保证每天有一位院领导到考场巡视检查,协助处理学生违纪作弊和教师教学事故等事宜。学校巡视检查组,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督导、校机关中层干部等相关人员组成,要求严格按照机关党委安排的巡视日程到考场监督检查,严肃考试工作纪律,维护正常考试秩序。

(四)教考分离

依托网络试题库服务平台、跨省跨校等方式继续推进教考分离。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学期实际实施教考分离的情况,于1211日(星期一)前统计填报教考分离相关课程信息(见附件2)提交教务科,并认真做好试卷相关环节管理和保密工作,确保命题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考试结束后认真进行分析和总结,下学期进行总结上报。

(五)“无人监考”模式

坚持推行“无人监考”模式。本学期交通工程学院 26门次专业课考试全部采用“无人监考”模式进行,依靠学生的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培养学生自律意识,塑造学生诚信品质,树立诚信标杆。

(六)成绩登录与查询

1.按《昆明理工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非统考课评卷及学生成绩网上录入应在考试后 4 天内完成,统考课程评卷及学生成绩网上录入应在考试后 7 天内完成。期末考试统考课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119 24:00。成绩录入及报送情况将统计列入各教学单位管理工作状态数据评价指标进行考评。

2.学生对本学期课程考试成绩有疑问者,下学期教学第一周可申请查分。按《昆明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规定,学生于 2024 226 日至31日期间,到呈贡学生事务中心 602 教务科填写《查分运行单》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查分事宜。

(七)缓考安排

2019级学生开始不设补考(缓考除外),不及格课程需学生参加重新学习;2019(五年制)、20202021 20222023级缓考统一安排在下学期开学第二周开始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考风考纪

为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质量,构建良好考试环境,创建优良考风,需各教学单位涉考师生配合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一)严密组织与认真履职

1.各教学单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考试工作组织和管理。考前做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宣传和教师考务培训,熟知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职责要求;认真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昆明理工大学考试管理办法》《昆明理工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昆明理工大学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做好考试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教师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严格试卷命题审核,A B卷试题重复率不能超过 20%,试卷试题内容重复率 4 年内不能超过30%,考试的内容和难度要与本课程对应的毕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要求相一致。

3.按照教务处下发的考试日程,提醒监考教师、巡考人员按时到岗履行职责,恪尽职守,有效预防学生作弊。

4.考试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教师阅卷。阅卷教师仔细认真,判卷评分公正准确;试卷装订符合规范,平时成绩评分有据可依,同时做好试卷分析、成绩统计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成绩。

(二)遵守考场规则,诚信文明应考

1.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结业返校重修持身份证)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生守则,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巡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2.严禁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考试期间,确因身体原因需要上卫生间的同学,需有一位监考教师陪同,返回教室再次进行安检。

3.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

作弊等行为的学生,将按照《昆明理工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4.以下作弊行为,将开除学籍:

1)冒名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2)二次以上作弊者;

3)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者(使用设备向考场外或向考场内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使用设备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4)组织作弊的。

(三)严守工作纪律,提升履职能力

1.监考教师应在考前 20 分钟到达考场,佩戴监考工作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和考务用品;严格入场安全检测和身份核实,并特别提醒考生不能携带考试相关资料、手机及有存储、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在开考前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及考试注意事项,督促考生签到,根据考生有效证件和考场座位表检查核对其是否对号入座。

2.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时应认真核对实际参考人数及实收试卷数,保证试卷清点无误,并认真填写《昆明理工大学考场记录单》。

3.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更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一旦出现考生违纪作弊,监考老师应及时向巡考和考务办公室反映,详细记录违纪作弊情况,做好违纪作弊证据固定工作,及时将违纪材料与学生带至考务办公室,并协助处理;同时维持好考试纪律,防止各种极端事件发生。

5.主考是该课程考试的负责人,负责解答试题相关问题,应提前 30 分钟到达领卷地点或考试教室分发试卷,考试结束后清点考场试卷份数并回收;校级统考课程的主考教师需承担该门课程的楼层考务工作。

6.巡考应按要求提前 30 分钟到考务办公室签到,佩戴巡考工作证,深入考场督促监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有效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及时反馈考试情况,详细填写《昆明理工大学巡考情况记录表》,于当场考试结束后交至所在校区考务办公室。

(四)树立学生诚信意识,创建优良考风考纪

各学院要多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做好诚信教育工作:一是召开期末考试动员大会,积极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特别关注以往作弊受处分的学生,进行谈话并再次严明考试纪律;对在考试中违纪、作弊的学生及时进行心理疏导,让其正确面对现实。二是多种形式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考试管理和违规处理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案例警示教育。三是通过微信、QQ、雨课堂、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考风考纪教育宣传。真正让学生认识到考试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危害性,营造不想作弊、不能作弊、不敢作弊的良好氛围,争做文明考生,创建优良考风。

五、其他事宜

1.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遗失、信息不全、照片不清晰者,校园一卡通请到学生事务中心 111102办理,学生证请到学生事务中心 602教务科办理。

2.需要新办或是补办监考工作证、巡考工作证的老师,请到学生事务中心 111102办理。

3.在期末考试各环节中,如发生教学事故,教师所属学院或部门需在事故通报后 3 日内,将相关《昆明理工大学教学事故实施调查与认定登记表》及学院处理决定报教务处备查。

4.考务办公室:莲华校区考务办公室设在主楼 311 室(电话:65129703),呈贡校区考务办公室设在多媒体楼 212 室(电话:65916081)。

5.学校设立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欢迎师生举报揭发各类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弘扬诚信正义,树立与不良风气作斗争的勇气。

监督电话及电子邮箱:65916081kmustjwc@kust.edu.cn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期末考试统考课日程

2.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考分离课程信息填报表

3.昆明理工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

4.昆明理工大学本科生考试违规处理办理(试行)

5.昆明理工大学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办法(修订)

6.诚信考试倡议书

教务处

            202312月15

 

版权所有 © 昆明理工大学教务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管理中心 您是第 位访客